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是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91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在国家对信托业清理整顿过程中,由于自身合规经营、业绩稳健、资产质量较好,较早地获准重新登记,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成为为数不多予以保留的市级信托投资公司,并取得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2002年9月18日获准重新工商登记。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3亿元。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苏州市证券、信托、银行、期货、投资等金融产业的重要控股经营机构,被授权代表苏州市政府作为苏州信托的第一大股东。
苏州信托拥有项目咨询、尽职调查、财务顾问、策划研发、方案设计、投资管理、风险监控、财务核算、登记管理等实际运作方面的专业团队,实力雄厚,运作规范,并具有实施对常熟电厂委托投资、宁沪高速公路法人股东股权代管等案例的成功经验,在同行业中以稳健诚信著称。2003年以来,苏州信托陆续推出了以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项目股权信托受益权投资计划、银泰百货柜台经营收益权信托优先受益权投资计划、苏州精细集团管理层收购融资项目信托投资计划、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资金信托计划、苏州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等为代表的22个信托投资品种,产品涉及领域有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国企改制、房地产行业等。至2003年底,受托管理信托财产累计18.45亿元。
苏州信托将继续恪守“敬业、诚信、自律、创新”的经营原则,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从业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满足社会对信托业务的需要和实现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合规经营,科学管理,高效运作。
|
|
| |
 |
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
 |
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
 |
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 |
 |
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
 |
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
 |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 |
 |
等中介业务 |
 |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
 |
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
 |
代保管业务 |
 |
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
 |
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故、融资祁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
 |
|
|
|
|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由个人或企业发布,目的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