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上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72件。其中,有关经营者将赠品当作普通商品卖给消费者的投诉比较突出。
投诉章女士反映,她通过电话向上海小灵童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订购了4盒400克装的奶粉。第二天,该公司送来了8袋200克装的奶粉,奶粉外包装上醒目地贴着“赠品”字样,而且保质期也快到期了。她与公司联系要求解决,对方却告诉她,不能调换。
分析市消保委认为,赠品是经营者吸引消费者的一种让利促销手段,派送赠品使得消费者在接受商家推广商品的同时也得到额外的利益。但是,如果销售商将赠品视作普通商品卖给消费者,其实质是将本该由消费者得到的利益转为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首先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还牟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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