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吉林市《人才居住证》首发式在在吉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举行。来吉林创业、就业20名人员首批领到了《人才居住证》。这个被称为“人才户口本”的证件,将为人才在申请资助、职称评定、子女就学、保险住房等方面大开方便之门。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人才,以多种手段、渠道吸引人才、活化人才、留住人才。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吸引各类人才,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办理《吉林市人才居住证》可享受十项优厚待遇:
1.《吉林市人才居住证》持有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优先申报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所在企业或单位的名义申报各级、各类科学计划项目。在我市取得的科技成果可申报科技奖励。可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同时享有我市科技人员的相应政策待遇
2.可参加我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资格考试或登记。
3.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就读,由居住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入学、转学、借读等相关规定办理就读手续。
4.可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存储额可以不转移。离开我市时,社会保险机构可将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存额,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
5.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我市时,市医疗保险机构可为其出具参保证明,并将其医保个人账户存额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6.可参加我市工伤保险。
7.可在我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原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转入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享受我市的同等待遇。离开我市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手续。
8.在我市工作并暂住一年以上,需出境从事紧急商务活动的,可在我市申请港澳(商务)通行证。
9.可以购车,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为其所购机动车注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申领驾照。
10.可为同来我市的配偶申领《吉林市人才居住证》,并享有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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