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从6月1日起,车管所不再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录入工作。 据了解,为了方便办事群众,车管所有效实施业务分流,经研究决定从6月1日起,车管所不再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录入工作,由驾驶员按身份证地址到所属辖区大队车宣站及蟠桃宫办证点提交体检证明。 (记者 彭之丹)
来源:《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