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东方早报北京专稿消息,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索赔220万的案子尚未开庭,前辽宁省阜新市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王亚忱已经被辽宁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王亚忱是11月6日被辽宁省公安厅拘留的。据称,王亚忱被带出了阜新市,异地关押。
负责王亚忱案件的辽宁省公安厅官员证实了王亚忱被刑事拘留的事实,但表示,按照纪律不能透露王亚忱被控的罪名和详情。
王亚忱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的代理人、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张国律师透露,王亚忱被控的罪名是虚假出资罪。
2002年3月27日,为开发阜新商贸城项目,王亚忱以自己儿子王晓军的名义与高文华合资成立了阜新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3月2日,高文华被阜新市公安局抓捕,罪名之一就是现在王亚忱被控的“虚假出资罪”。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5月12日作出对高文华不予起诉并于5月19日解除取保候审。
今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以一个整版刊发了刘万永采写的新闻特稿《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8月4日。王亚忱及儿女王晓军、王晓云分别状告《中国青年报》的起诉书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
张国律师昨日说,虽然他的委托人王亚忱被拘留,但并不影响王亚忱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一案的进行。(殷玉生)
·原辽宁阜新市委书记诉中青报社侵权索赔220万元
辽宁阜新市委领导王亚忱及其子女王晓云、王晓军,认为《中国青年报》指名道姓地对自己进行肆意诽谤,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故将中国青年报社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20万元人民币。8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于2005年5月18日发表了该报记者刘万永撰写的长篇批评文章《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以下简称“《经》文”)。《经》文中涉及的当事人王亚忱、王晓云、王晓军认为,《经》文虚构事实,指名道姓地对自己进行肆意诽谤,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原告之一王亚忱曾于1986年至1996年任辽宁省阜新市主要领导,其在起诉书中称,《经》文用整版的篇幅、特大的标题、虚假的事实,把原告丑化为一个“利用权势,巧取豪夺,将他人投资一个多亿的阜新商贸城据为己有”的贪官恶霸,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给原告造成极大精神损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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