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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省超额完成了3306万吨的电煤任务。昨日,我省对完成2005年度电煤供应任务的市州地政府(行署)和重点煤炭企业进行了通报表彰。
2005年我省共完成电煤供应3323万吨,为贵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西电东送”和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按照《贵州省省内电煤供应奖励办法》,经省电煤供应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500万元,对完成年度电煤供应任务的市州地政府(行署)和重点煤炭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毕节地区行署人民币137万元;奖励遵义市政府人民币78万元;奖励六盘水市政府59万元;奖励黔东南州政府人民币18万元;奖励贵阳市政府人民币17万元;奖励黔南州政府人民币5万元;奖给水城矿业集团公司人民币32万元;奖给盘江煤电集团公司人民币29万元;奖给贵州省兴华物资贸易公司(省监管局)人民币20万元;奖给贵州黔金煤业公司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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